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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获得用水”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2-01-1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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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您来到清源水务集团办理接水报装业务!请您仔细阅读以下内容,我们将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业务办理所需资料
1.个人用户:
(1)填写《用户立户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或其它合法证明)。
2.单位用户:
(1)填写《用户立户申请表》(加盖公章);
(2)报装资料实行容缺机制和告知承诺制,服务前置,先办后补;
(3)提供建施图、方案蓝本或规建局备案手续等。
 二、销户业务
(一)个人用户:
1.个人用户办理销户业务须填写《销户申请表》,提供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2.办理销户业务须完清所有水费(含余水水费);
3.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供上述销户办理所需资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单位用户:
1.单位用户办理销户业务须填写《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办理销户业务须完清所有水费(含余水水费);
3.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供上述销户办理所需资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更改户名业务办理

 
(一)个人用户:
1.填写《用户更改户名申请表》,提供新户主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或购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办理更名过户前须完清所有水费。
3.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供上述过户所需资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在办理更名过户时请用户或被委托方认真阅读“用户须知”,更名过户手续完成后,新用户需重新签订《宜宾市城市供用水合同》。
(二)单位用户:
1.单位用户办理更名过户业务须填写《用户更改户名申请表》,提供单位更名的相关文件及资料复印件、产权证复印件,并加盖原户、新户公章。
2.办理更名过户前须完清所有水费。
3.委托他人办理时除提供上述过户所需资料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4.在办理更名过户时请用户或被委托方认真阅读“用户须知”,更名过户手续完成后,新用户需重新签订《宜宾市城市供用水合同》。
四、多人口增加阶梯用水量业务办理
(一)居民生活用水定额调整申请对象为户内居住人数超过4人。
(二)我司将在接收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申请户用水定额的核定。
(三)申请通过后的有效期为本结算年度内,期满后仍需调整用水定额并符合申请条件的,须在有效期满前30日内重新办理调整申请。逾期不办理的,用水定额自动回归到标准水量。
(四)阶梯水价第一档水量基数为0-240立方米/年、第二档水量基数为241-360立方米/年、第三档水量基数为360立方米/年以上。户内用水人数超过4人的,每增加一人,各级水量基数可申请增加50立方米/年。
(五)申请人申请增加的用水定额从申请审批通过后的下一次抄见表开始有效。申请通过前,当年已查抄水量按原有用水定额执行阶梯水价;申请通过后至当年最后一次抄见表止,按增加后的用水定额执行阶梯水价。
(六)完清该户号水费方可办理本申请。
五、业务受理点
(一)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南岸收费大厅:南岸路源街1号(0831-2331517)
2.城区收费点:东浩街38号附6-8号(0831-8251817)3.江北收费点:旧州路8号附6、7号(酒都生活广场内)(0831-3559965)
4.天池收费点:天池公园对面圣马聚福园4幢附25-27号(0831-8271850)
5.临港收费点:临港大道1段4号(0831-3579666)
(二)宜宾市叙州区天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1.柏溪镇丹桂街43号(0831-6615419)
2.城北新区康宁路政务中心大厅1楼(0831-7828969)
3.城北新区莘学路1号(福乐苑旁)天泉供水大楼客户服务中心(0831-7828999)
(三)以上业务可以通过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水务集团官网(www.ybqysw.com)、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水务集团微信公众号、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水务集团网上营业厅进行申报。
(四)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0831--2321999
(五)业务报装电话:0831-233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