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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湾污水处理厂红线内房屋补偿征收工作即将结束
发布日期:2017-01-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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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月6日上午,杨湾污水处理厂施工红线内最后的7户集中领取了第一阶段的补偿费用,这标志这我公司在杨湾污水处理厂施工红线内的房屋补偿征收拆迁工作即将结束。
 杨湾污水处理厂红线内房屋补偿征收工作即将结束杨湾污水处理厂红线内房屋补偿征收工作即将结束
    2016年8月24日,杜紫平市长在调研宜宾市清源水务集团时明确提出要求,杨湾污水处理厂要在9月6日进场施工。作为市政府委托的杨湾污水处理厂施工红线内房屋补偿征收主体,我司同各相关部门紧密联系、密切配合,积极推动施工红线内房屋补偿征收工作。
    2016年8月30日,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公布杨湾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房屋征收范围的公告》,明确省建十一公司19、21、25幢25户和吴桥综合楼7户为征收范围。征收公告发布后,公司会同临港房地产管理局、白沙街道办事处组建联合工作组,开展对红线内32户走访调查,摸清了住户的基本情况。
    为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组在前期进行了大量调研。由于省建十一公司住户为企业职工,对国家征收补偿政策比较熟悉,相对于吴桥综合楼7户更容易接受拆迁工作,于是工作组建议对红线内32户分为省建十一公司25户和吴桥综合楼7户两个批次进行。
    2016年10月12日,《四川省第十一建筑有限公司第19、21、25幢(现有25户)附条件协议搬迁补偿方案》正式公布,10月18日,省建十一公司25户已全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模拟搬迁签约率为100%,模拟搬迁转为正式搬迁;10月28日,省建十一公司25户第一阶段补偿资金发放正式开始,当天放款超过90%。同日,我司通知此25户在11月30日前完成搬迁并移交房屋,公司将在移交后发放第二、第三阶段补助资金。随后,此处拆迁范围内强弱电线路、天然气管、水管迁改施工陆续完成,并于12月28日将25户房屋全部拆除。
    在省建十一公司25户搬迁期间,工作组对吴桥综合楼住户的政策宣传始终未放松,通过多方面沟通努力, 12月27日吴桥综合楼7户中的最后一户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吴桥7户将在2017年1月20日完成搬迁。届时,公司将安排强弱电、天然气管、水管线路迁改,最终在农历春节前将该楼拆除。
    此次拆迁工作方案设置科学合理,确保了群众利益最大化,整个拆迁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从而赢得广大群众的认同。施工红线内房屋补偿征收工作的顺利完成为杨湾污水处理厂的开工建设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有力保障了这一重点工程的有序进行。
信息来源:综合部 张琦